admin 发表于 2019-11-17 00:36:45

南宁那陈镇原镇长一审领刑4年贪污受贿近百万元

 南宁那陈镇原镇长一审领刑4年贪污受贿近百万元,11月15日,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原党委副书记、镇长乐情温涉嫌受贿、贪污罪一案在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公开宣判。被告人乐情温因受贿、贪污近百万元,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处罚金40万元,追缴其违法所得95万余元。  ▲庭审现场。  经法院审理查明,2016至2018年,乐情温担任南宁市良庆区那陈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期间,利用职务便利,帮助他人在那陈镇承揽项目,并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62万余元。另外,乐情温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擅自决定修改施工合同、请款报告或签订项目合同等方式套取国有资金32万元。  ▲庭审现场,  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定,乐情温身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;被告人乐情温利用职务便利,侵吞数额巨大的公共财物,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。  法院认定,乐情温有索贿情节,应当从重处罚。其一人犯数罪,应当数罪并罚,退出的赃款也应当予以没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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